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19〕15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稳妥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电〔2020〕1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高考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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