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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十、招生管理职责 63.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如下。 (1)指导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2)制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3)确定高校招生考试种类,指导各省(区、市)研究制订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并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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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公示
九、信息公开公示 60.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6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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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八、录取 37.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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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8.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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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
六、招生章程 24.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5.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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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
五、考试 13.教育部授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委会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 14.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下同)、省级统考试题的命制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制订,分别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省级招委会负责。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自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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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1.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省级招委会协调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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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省级招委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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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电子档案
二、考生电子档案 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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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