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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与复查 49.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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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公示
信息公开公示 44.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规定,市教育考试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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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殊类型招生
特殊类型招生 39.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 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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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录取 32.我市统一高考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统一高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2年统一高考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 33.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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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 28.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9.各区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教育规划设计能力培养,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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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计划及章程
招生计划及章程 25.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可在我市招生,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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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评卷及成绩发放
评卷及成绩发放 22.我市统一高考评卷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工作领导组,负责2022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指定高校承办,采取集中封闭网上评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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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
考试 14.我市统一高考(含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同)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统筹管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在区县政府统筹指挥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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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2.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考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安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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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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