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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附则
十二、附则 1.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2.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和军事、公安、艺术、体育类招生,以及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飞行员,港澳高校招生,按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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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档案
二、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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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
一、报名 1.符合教育部及本市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具体条件详见《市招委关于做好 2023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2〕13 号)。 2.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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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则
十三、附则 72.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73.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4.各省级招委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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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70.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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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经费
十一、招生经费 67.各省(区、市)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68.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及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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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十、招生管理职责 63.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如下。 (1)指导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2)制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3)确定高校招生考试种类,指导各省(区、市)研究制订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并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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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公示
九、信息公开公示 60.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6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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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八、录取 37.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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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8.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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