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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十、招生管理职责 63.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如下。 (1)指导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2)制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3)确定高校招生考试种类,指导各省(区、市)研究制订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并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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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招生管理职责 63。教育部负责各类高校的招生及全国统考工作,其职责如下。 (1)指导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2)制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3)确定高校招生考试种类,指导各省(区、市)研究制订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并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4)授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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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管理职责
招生管理职责 67.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或教育部)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的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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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52.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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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招生管理职责
招生管理职责 67.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或教育部)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的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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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5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